長沙潤凱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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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提出,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各市州要認真做好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名單調查和排放量核定工作,完成部分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石化行業在2017年7月1日前要完成VOCs綜合整治工作,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17年底前,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基本完成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VOCs綜合治理;長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基本完成汽車維修企業的VOCs治理。全省啟動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和醫藥生產等行業的VOCs綜合治理,長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分別完成6家、4家和4家以上試點企業的VOCs治理,其他各市州至少完成2家企業的治理試點,推進重點行業和企業VOCs在線監控設施的建設。
全文如下:為打贏環境污染治理戰役,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33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標
(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到2017年底,全省14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PM10年均濃度比2016年下降6%以上,力爭達到8%;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6年下降3%以上,力爭達到6%;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比2016年下降3%以上,全省14個市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1.5%以上,力爭達到82.5%。
(二)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根據環境保護部下達我省“十三五”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和進度要求,全省大氣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較2016年分別下降4.2%、3.0%和1.0%以上,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低于1.7萬噸、1.3萬噸和0.8萬噸。根據各市州的經濟發展預測和減排潛力分析,確定各市州2017年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三)“大氣十條”及其他考核任務目標。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建成區淘汰2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合計1419蒸噸;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的黃標車10萬輛;完成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夯實工作基礎。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是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為科學有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核心數據支撐,既是開展PM2.5來源解析的主要技術方法,也是確定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警預報、編制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重要依據,做好源排放清單調查工作,將使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更加科學,更加精準。2017年,各市州要精心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工作,找準主要污染因子,組織編制《大氣污染防治三年實施工作方案(2018-2020年)》,有的放矢,精準發力。(省環保廳牽頭,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以長株潭大氣污染防治為重點,力爭郴州市率先實現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的突破。長株潭城市群作為國家“三區十群”之一,是全省空氣環境質量較差區域,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要把治理大氣污染和改善生態環境作為長株潭協同發展的重要突破口,進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在大氣污染協同防治上取得較大進展。要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統籌兼顧”,把大氣污染防治放在區域協同發展全局中整體謀劃,與協同發展的各項措施緊密結合,努力實現區域環境質量整體改善與區域協同發展同步。二是“堅持聯防聯控”,發揮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作用,加強協同防治、統一措施行動,尤其是重污染天氣的應對。三是“堅持科學治理”,開展常規性源解析工作,突出防治的科學性和精細化。加大先進治理技術和裝備的研發推廣力度,增強科技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撐能力。四是“堅持多措并舉”,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大力度、更有效方式不斷強化法律、行政、經濟、科技手段,建立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工程,使區域內空氣環境質量有較大改善。(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政府法制辦、省財政廳等部門參與)。郴州市作為全省環境質量較好的城市,具備創建空氣環境質量達標城市的條件,要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強化細化工作措施,力爭在2017年實現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參與)
(三)進一步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1、優化產業結構、嚴格環境準入。各地要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規劃,細化功能分區,明確環境準入條件,嚴格控制高污染項目準入。全省不再審批鋼鐵、水泥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不再審批鋼鐵、水泥、煉焦、有色冶煉、鐵合金等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各地要積極化解鋼鐵、有色、水泥和磚瓦等過剩行業產能,依法淘汰落后產能。(省發改委牽頭,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等部門參與)
2、加快推進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擴圍提速。確保2017年全省完成17臺(裝機容量728萬千瓦)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實現長株潭地區火電機組超低排放全覆蓋。對提前改造的火電給予適當資金和上網小時獎勵;完成65蒸噸以上12臺燃煤鍋爐(含小火電和熱電聯產機組)的SNCR脫硝改造,合計1660蒸噸,基本實現全省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完成長株潭地區所有65蒸噸以下、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提標升級改造,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等部門參與)
3、強力推進鋼鐵、水泥、有色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湖南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湖南華菱漣源鋼鐵有限公司、湖南華菱衡陽鋼鐵有限公司和冷水江鋼鐵有限公司分別針對目前的大氣環境現狀,分別編制完成《鋼鐵企業大氣環境綜合治理三年改造實施方案(2017-2019年)》,分三年完成全廠大氣環境升級改造工作,達到國家清潔生產先進水平。2017年,四家鋼鐵生產企業完成原燃料場揚塵綜合治理,嚴控揚塵污染。湖南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完成一臺360平方米燒結機全煙氣脫硫或者煙氣循環;永州市江華坤昊實業有限公司完成120平方米燒結機全煙氣脫硫工程。(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2)完成全省除長株潭地區以外的55條新型干法水泥企業的料場、輸送、裝卸和儲運過程中的粉塵污染治理,確保粉塵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完成長株潭地區12條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除塵升級改造工作,粉塵污染物達到20mg/m3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水泥生產企業要根據《湖南省水泥行業2017年錯峰生產總體方案》要求,嚴格執行錯峰生產、限產措施。(省環保廳牽頭,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3)加強有色行業大氣污染規范化整治,涉有色冶煉生產企業的市州要編制完成《有色冶煉行業大氣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17-2019年)》,轄區內有色冶煉生產企業“一廠一策”,做到料場防塵抑塵措施規范、煙氣治理設施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排放,確保達到國家清潔生產先進水平。2017年株洲市、湘潭市、益陽市分別完成1家以上有色企業綜合整治試點,郴州市、衡陽市和婁底市分別完成2家以上有色企業綜合整治試點。(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4、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各市州要認真做好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名單調查和排放量核定工作,完成部分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石化行業在2017年7月1日前要完成VOCs綜合整治工作,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17年底前,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基本完成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VOCs綜合治理;長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基本完成汽車維修企業的VOCs治理。全省啟動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和醫藥生產等行業的VOCs綜合治理,長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分別完成6家、4家和4家以上試點企業的VOCs綜合治理,其他各市州至少完成2家企業的治理試點,推進重點行業和企業VOCs在線監控設施的建設。(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5、深入推進污染物排放許可管理。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精神和《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環水體[2016]189號)要求,扎實推進全省排污許可證核發與管理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符合條件的火電行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株洲市、衡陽市配合做好有色金屬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編制和核發試點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石化、焦化、有色金屬、平板玻璃、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等部門參與)
(四)狠抓城市揚塵污染防治。
1、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建辦督函[2017]169號)要求,認真做好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現場要按照“六必須、六不準”的要求規范設置圍擋,工地出入口應當設置洗車臺、沉淀池和車輛清污設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及時清運;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建設的,要進行綠化、鋪裝、遮蓋以及其他防塵措施。創新監管手段,對城市建成區內的施工工地要試點并推廣安裝在線監控設施進行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參與)
2、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強對道路施工揚塵的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總體受控。強化城區路面養護、保潔,逐步加大機械化等低塵作業方式和環衛專業沖洗的力度,減少道路二次揚塵,重污染天氣適當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渣土、沙石等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污染,并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按照規定路線行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等部門參與)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進揚塵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對揚塵管理要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區內保潔工作負責人并公布名單,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逐步推廣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圍擋、苫蓋、噴淋、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硬化五個百分百。渣土等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確保正常使用。長株潭三市要制定《城市揚塵綜合治理專項方案》,試點開征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對控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適當提高征收標準。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廢棄物露天焚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參與)
(五)力推面源污染防治。
1、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確定高污染燃料類型。2017年底前,14個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根據環境保護部印發的《高污染燃料目錄》(國環規大氣[2017]2號)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因地制宜選擇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燃料類型,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省環保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等部門參與)
2、嚴格規范餐飲油煙治理。14個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重點餐飲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試點在部分大型餐飲場所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嚴格監控油煙凈化效果;將餐飲油煙管理納入星級賓館、星級鄉村旅游示范區(點)的評定和復核;規范燒烤管理,逐步禁止露天燒烤。在長沙市試點建設5條以上,株洲市、湘潭市試點建設3條以上,岳陽市、常德市、衡陽市、張家界市、郴州市和永州市試點建設2條以上餐飲無煙示范街,引導健康綠色飲食習慣。(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工商局、省旅發委等部門參與)
3、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大力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加強監管,嚴格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省農委牽頭,省環保廳等部門參與)
4、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各市州要做到“全面限放、部分禁放”,要進一步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時段并嚴格落實到位,加大對違禁燃放的懲處力度。要大力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的影響,形成禁限放的良好輿論氛圍,引導群眾理性燃放煙花爆竹,自覺形成市民約束監督。(省公安廳牽頭,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參與)
5、實施城市及周邊“增綠擴濕”行動。鼓勵支持地方創建森林城市和生態園林城市,不斷擴大森林面積,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因地制宜,擴大濕地面積,打造生態宜居城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等部門參與)
(六)加強機動車管理,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
1、2017年底前,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實行全省機動車排放檢驗和污染排放等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各市州加快推進機動車環檢站的規范化建設,實現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同步檢測。(省環保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等部門參與)
2、加快淘汰黃標車。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剩余的黃標車。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參與)
3、加強新車排放監管。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省環保廳牽頭,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等部門參與)
4、啟動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情況調查工作。2017年底前,長沙市、岳陽市分別對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摸清底數并分別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控制實施方案。(省環保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參與)
5、提升燃油品質。在全省范圍內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積極推廣國六油品。加強對貨車使用油品監管。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推進加油站油氣回收全覆蓋,確保設施運行正常。(省商務廳牽頭,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部門參與)
(七)淘汰建成區磚瓦生產企業和燃煤小鍋爐。2017年底前,關閉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非法的磚瓦生產企業,基本關閉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區及周邊地區的磚瓦生產企業,基本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長株潭城市建成區淘汰2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省發改委牽頭,省環保廳、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八)力推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壓減燃煤消耗總量。
積極推廣太陽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替代,加快推進“氣化湖南工程”項目建設,減少城區煤炭消耗量。鼓勵推動燃煤火電企業向附近工業園區、重點耗煤企業集中供熱,淘汰供熱范圍內燃煤鍋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控制煤炭消耗總量,提高省外優質煤炭利用比例,煤炭消耗比重下降到57%以下。(省發改委牽頭,省環保廳、省經信委等部門參與)
(九)持續推進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以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控制增量,削減存量,以結構調整、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為主要措施,重點抓好電力、鋼鐵、水泥、有色、涉揮發性有機物等行業減排項目的實施,持續削減大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確保完成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和重點減排工程,為新興產業發展騰出環境容量。(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等部門參與)
(十)嚴格執法,強化監管。
1、提高環境監管能力。2017年,完成對火電、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國控、省控重點工業企業和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包括供暖鍋爐與工業鍋爐)的企事業單位的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包括煙粉塵監控指標)安裝,并與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等部門參與)
2、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不斷強化多部門執法檢查,加大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大氣污染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牽頭,相關部門參與)
(十一)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要根據本行政區域氣象條件和重污染天氣狀況,健全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嚴格控制電力、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應急期間污染物排放,明確不同行業減排措施的具體工藝流程和停限產設備。對過境貨車采取交通限行、交通繞行等措施。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督察,對應對不力的嚴肅問責。利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實現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全流程的實時監控與效果評估,為決策和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等部門參與)
(十二)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環境保護部等11部門《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環發〔2010〕14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組織編制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優化調整方案,合理設置聲環境功能分區;針對環境噪聲投訴熱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和工業噪聲的治理力度,制定聲環境功能區達標計劃,積極開展噪聲控制示范區創建工作。(省環保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要根據本年度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分解落實大氣環境質量目標,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和整治項目以及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制定本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情況,密切協調配合,協同推進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強化企業施治,污染治理資金以企業自籌為主,積極推廣PPP模式,推進第三方治理、合同環境服務等方式。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對黃標車和燃煤鍋爐淘汰、工業企業重點工程治理、高污染高耗能行業企業退出、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秸稈綜合利用、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各市州人民政府應積極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方式,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實施進程。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拓寬節能環保設施融資、租賃業務。
(三)嚴格監督考核。強化對年度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和考評考核。省環保廳每月對市州、縣市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和考評并向社會公布,每季度進行大氣環境質量形勢分析并研究有針對性的措施,省人民政府每年初組織對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完成質量改善基本目標、履職缺位、工作不力、重點任務滯后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嚴肅問責。
(四)加強多方監督。各級人民政府要向同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接受人大監督。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定期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預警預報信息,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措施及科普知識,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和實踐能力。對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開展建設性輿論監督。公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措施清單,及時公開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啟動情況,接受公眾監督。暢通信息渠道,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就涉氣重大環境問題提起公益訴訟,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監督作用。
2017年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一階段實施的Z后一年,也是考核之年。全省各級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切實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特別是2017年度實施方案的落實,要清醒認識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堅定信心,知難而進,建立更為有效的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加大對各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督查力度,特別是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要進一步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查漏補缺,加快進度,確保全面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